中共駐馬店市委網信辦 駐馬店市公安局
關于依法依規(guī)堅決打擊網絡謠言的通告
日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引起全社會廣泛關注,防控形勢嚴峻,任務緊迫艱巨。我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也正在積極開展,全市各級各單位全力投入到這場沒有硝煙的戰(zhàn)爭中。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為保障全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lián)防聯(lián)控工作順利開展,凈化網絡生態(tài)環(huán)境,構建我市清朗網絡空間,駐馬店市互聯(lián)網信息辦公室、駐馬店市公安局聯(lián)合通告如下:
一、對網上信息要仔細辨別、認真研判,要從官方途徑了解疫情信息。
二、對未經證實的消息以及地域不清、指向不明的信息,堅決做到不發(fā)布、不傳播、不評論,不信謠、不造謠、不傳謠。
三、對已發(fā)布、轉發(fā)或評論的不實信息要迅速進行刪除處置,積極主動消除不良社會影響。
四、全市各級各類網站、網絡平臺和新媒體從業(yè)者,要嚴格遵守國家網絡管理法律法規(guī),從嚴審核信息來源和內容。凡因審核把關不嚴、發(fā)布違法違規(guī)信息內容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五、對通過互聯(lián)網發(fā)布、傳播虛假信息,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網信、公安部門將依法依規(guī)進行處理。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請廣大網民和網絡平臺自覺遵守法律法規(guī),共同維護網絡傳播秩序,共建清朗網絡空間。歡迎廣大網民舉報投訴網絡謠言、違法和不良信息。
舉報電話:市委網信辦 0396-2788986
市公安局 0396-110
附相關法律法規(guī):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guī)定:散布謠言,虛假警情,疫情,災情,險情或以其他方式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對于情節(jié)較輕或有有主動悔過及時彌補不良影響行為的可以處五天以下的行政拘留處罰。以上的處罰均為行政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編造虛假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其他媒體上傳播,或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同一誹謗消息或謠言在互聯(lián)網上被實際點擊5000次以上或者轉發(fā)超500次以上的可以認定為“情節(jié)嚴重”。在此情況下,可以判處傳播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中共駐馬店市委網信辦 駐馬店市公安局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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