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一琪 黃慧瑩
徐 駿作(新華社發(fā))
在位于江蘇蘇州昆山市的昆山元宇宙產業(yè)園元宇宙展示廳,參觀者在體驗VR游戲。 新華社記者 楊 磊攝
重慶圖書館,市民在數字閱讀機上看數字圖書。 孫凱芳攝(人民視覺)
近日,一則“閑魚賬號被列為婚后財產 夫妻舉證爭奪”的消息引發(fā)關注。隨著互聯網深入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個人網絡賬號等逐漸成為個人財產的重要組成部分,這些都被稱為虛擬財產。
夫妻雙方婚姻破裂,因虛擬財產分割走上法庭;百萬粉絲博主訂立遺囑,希望將賬號交由朋友繼承運營;玩家購買的游戲賬號被他人“找回”,雙方產生糾紛……近年來,因虛擬財產而生出的糾紛不時見諸報端,如何更好地保護個人虛擬財產成為社會關注熱點。
1 虛擬財產接入現實生活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之相關規(guī)定,判決被告退還原告33000元轉讓費。”隨著河南省滎陽市人民法院宣判最終審理結果,一起因網絡游戲賬號轉讓交易而引起的糾紛得到解決,游戲玩家陰先生成功維權。
這起糾紛要從一年半以前說起。當時,陰先生在某直播間結識了被告高某,一番議價后,陰先生先后花費33000元,與高某簽訂協議,永久買下其某游戲賬號和裝備。然而,時間僅過去3個月,陰先生便發(fā)現賬號所綁定的手機號被解綁,無法登錄,賬號被他人“找回”。陰先生以此為由,要求高某退還轉讓費,但遭到拒絕。因此,陰先生于2023年7月17日將高某起訴至法院。
近年來,諸如此類游戲玩家購買賬號后,被惡意“找回”、偷竊的案件頻發(fā)。從前,游戲只是一種“無形”的娛樂,如今,它已經延伸出“入刑”的財產屬性,被納入虛擬財產行列之中。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教授武長海表示,虛擬財產主要指依附于網絡虛擬空間、以數字化形式存在、具有一定使用價值和交換價值,并在特定群體中傳播和使用的信息產品。
隨著互聯網的深度普及和迅速發(fā)展,從游戲皮膚到網絡平臺賬號,虛擬財產的種類不斷豐富,接入大眾生活的各個場景。
虛擬財產不及實體財產那么真實可感,但其實已經深入到從“衣食住行”到“生老病死”的方方面面,并逐漸成為中青年群體個人財產的重要組成部分。幾年前,一句“你是想繼承我的螞蟻花唄嗎?”還只是流行的網絡熱梗,而現在,虛擬財產的繼承正成為現實。
最近,剛滿21歲的大學生彭萱來到中華遺囑庫,訂立了一份遺囑。她在遺囑中提到,如果自己不幸離世,財產將留給妹妹。她的財產包括兩個游戲賬號和一家正在經營的首飾網店。此前,彭萱從未想過還能帶著游戲、網店立遺囑,去年,她了解到,越來越多的年輕人正在為虛擬遺產訂下遺囑,“我沒有真正意義上的大額財產,但對游戲賬號和網店,我投入了不少精力和金錢。”同時,她表示這些虛擬財產看不見摸不著,把它們寫進遺囑,相當于受到法律的正當保護,能讓自己圖個心安。
《中華遺囑庫白皮書(2023年度)》顯示,截至2023年12月,中華遺囑庫中內容涉及虛擬財產的遺囑已達488份,微信、QQ、支付寶、網絡游戲賬號等虛擬財產,已逐漸在人們的資產中占據重要地位,對虛擬財產保護的需求正不斷凸顯。
2 所有權歸屬是糾紛核心
“幾年前我關注的許多網紅,現在幾乎都刷不到了,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李子柒,當時還引起了不小的關注。”短視頻愛好者小文說道。與許多觀眾一樣,標桿級網紅李子柒的“消失”,讓小文第一次了解到網紅與MCN機構間的糾紛。
依托互聯網發(fā)展,網紅、主播成為新興職業(yè)。短視頻平臺和直播行業(yè)的崛起,無疑為網紅的爆發(fā)式生長提供了條件。在人人都能當網紅的時代,頭部賬號的成功,幾乎都離不開MCN機構前期大量的投入和專業(yè)的扶持。而隨著知名度的不斷提高、賬號收益的節(jié)節(jié)攀升,在利益分配的博弈中,雙方的矛盾往往會升級、加劇。
“跟一些大網紅相比,我這種剛起號不久、粉絲體量小的,在內容選擇上更多還是要聽從機構、迎合市場。”剛大學畢業(yè)的董青青,正在嘗試全職運營自媒體,從前一心向往簽約MCN機構的她,卻發(fā)現掌握自己的賬號比她預想的更加困難。
作為虛擬財產,網紅賬號究竟歸屬于網紅個人還是MCN機構,是核心爭議之一。誠然,MCN機構在網紅的孵化過程中投入了巨大的資金與資源,但網紅為賬號賦予了較強的人身屬性,又具有不可替代性。
“MCN機構在與網紅簽訂合同時,前者一般都處于比較強勢的地位。由于賬號已經累積了一定量的粉絲,存在能夠不斷開發(fā)的商業(yè)價值,即使合約到期需解約,機構一般也不會輕易將賬號完全轉讓給網紅本人,因此網紅在保護自己的賬號所有權方面,確實在客觀上存在困難。”北京中銀律師事務所律師馬霄表示。
“從策劃到運營,這個賬號從來都是我一個人在負責!”“但賬號是在我們結婚之后我來注冊的,無論如何也是共同財產。”北京市朝陽區(qū)的劉先生與徐女士于2018年登記結婚?;楹?,徐女士注冊了某短視頻平臺賬號,而后由劉先生在工作之余精心運營。不久,賬號粉絲數就累積達到10萬以上,這為他帶來了一定收益。今年,由于家庭瑣事等緣故,二人感情不和決定離婚,在進行財產分割時,雙方就賬號的歸屬產生分歧,各執(zhí)一詞、互不相讓。
互聯網時代,對于平臺賬號、網絡店鋪等虛擬財產的分割,成為一些年輕人面臨的現實問題。社交媒體的迅猛發(fā)展,使具有一定粉絲基數的賬號能通過廣告推廣、直播帶貨等多種方式進行變現,表現出實際的經濟價值,并在一定條件下轉換成現實財產。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條規(guī)定,“法律對數據、網絡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這是我國法律首次明確規(guī)定對虛擬財產的保護,即直接承認網絡虛擬財產作為價值載體的財產屬性,為當下日益豐富的虛擬財產的界定和保護奠定了基礎。
“若賬號是在雙方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注冊的,并在運營中帶來了經濟效益,就屬于民法典所規(guī)定的夫妻共同財產。在分割的具體過程中,應當考量賬號運營過程中雙方的實際投入,一般將賬號歸屬于主要運營的一方,但應適當補償一定金額給另一方,作為共同財產中的支付折價款。”馬霄對此做出解答。
3 價值評估仍是難題
“上小學時,我每周都去學校旁的小賣部買皮膚卡,回家之后再在游戲里兌換。”游戲“發(fā)燒友”蔡恒回憶。談到虛擬財產,游戲中賬戶、代幣、角色、道具以及角色首先浮現在他的腦海。
《2023年中國游戲產業(yè)報告》顯示,目前中國游戲市場銷售收入已突破3000億元,用戶規(guī)模達6.68億人。去年,某游戲停服,如何妥善處理玩家在游戲中的虛擬財產、切實保護玩家的權益牽動起不少人的心。
游戲中的虛擬財產賠償難以界定,難在哪兒?實際上,用戶充值虛擬貨幣并購買道具等,并不意味著獲得了這些虛擬物品的使用權,本質是獲得了游戲供應商提供的服務,以及虛擬物品的使用權。
因此,游戲停服時,服務商鮮少按照用戶充值的實際款項進行全額賠償。2022年8月,北京互聯網法院就審理了一起與游戲停服相關的案件:成某某起訴天津云暢科技有限公司,要求該公司賠償游戲停服后的相關損失。
法院在審理中認定網絡游戲道具屬于網絡虛擬財產,應依法予以保護,并確立了損害賠償數額的計算標準。最終,法院判決被告公司退還成某某未使用的代幣金額,折合人民幣3萬余元。
“不僅僅是充值、花錢這么簡單的事兒,很多游戲裝備也都是靠完成任務才得到的。我打到現在的段位,花費了大量的時間和心血,也從中得到了滿滿的成就感,認識了許多興趣相投的朋友。如果有一天失去這些,即使得到經濟賠償。精神上的創(chuàng)傷也難以被彌補。”作為某手游多年的資深玩家,蔡恒坦言,他認為除了實際的金錢投入,精神和情感也可以當作衡量虛擬財產價值的標尺。
可以看到,游戲停服前,已經被消耗轉化為游戲道具的、非充值所得的游戲道具的價值認定仍存在較大爭議,玩家在游戲中投入的時間與精力、所形成的社會關系也缺乏客觀、科學的評估方式。
對此,馬霄建議,對于虛擬財產價值的認定目前在法律層面需要完善。在立法尚未明確規(guī)定虛擬財產價值認定方法的情況下,實務部門在確定虛擬財產數額時可能缺乏依據,導致同案不同判的結果,需要結合社會背景和司法實踐,對該問題進行予以解決。
4 虛擬財產保護須各方共同發(fā)力
民法典進一步明確了虛擬財產的財產地位,同時為制定其他更為細致的法律法規(guī),奠定了法律基礎和依據,對于國內虛擬財產的保護立法具有重要意義。
專家表示,盡管民法典將網絡虛擬財產納入法律保護范疇,但這一規(guī)定屬于概括式、宣示性的立法模式,在解決具體爭議時,還無法作為直接依據。
因此,加快虛擬財產保護立法是首要任務,以做到有法可依。北京德恒律師事務所合伙人、網絡與數據研究中心主任張韜建議,對網絡虛擬財產進行專門立法,進一步明確虛擬財產的保護范圍,確定權利所有人、權利范圍、權利的行使及侵權保護等內容,不僅有利于對游戲代練等行為進行規(guī)范,還能促進相關產業(yè)的良性發(fā)展。
馬霄表示,應進一步明確虛擬財產的定義和類型,擴大合法財產范圍,并參考典型案例,不斷根據實際情況細化相關規(guī)定,甚至為虛擬財產專項立法、設立虛擬財產法院做好準備,以為司法實踐提供更有力的保障和支撐。
保護虛擬財產,互聯網平臺的責任不容忽視?,F如今,各類互聯網平臺都要求用戶勾選相應的服務條款,這種行為事實上是與互聯網平臺簽訂服務合同。
因此,互聯網平臺應當明確主體責任,進行嚴格的自我約束,把握自身與用戶間的權益平衡,明確其對用戶虛擬財產的安全保障責任,并為用戶在平臺內產生的虛擬財產利益預留救濟途徑。即使雙方發(fā)生糾紛,平臺方也應積極回應。
作為虛擬財產最重要的主體,用戶應提升自身對虛擬財產的保護意識。在密碼設置與交付私人信息時保持小心警惕,盡量選擇正規(guī)的交易平臺進行虛擬財產的交易,并在必要的情境下保留證據。一旦自身虛擬財產遭遇侵犯,也請及時運用法律保護自身權益。
虛擬財產看似“無”,實則“有”。隨著虛擬財產在個人財產中逐漸躋身更重要的位置,占據更大比例,對其的保護應該更加嚴密和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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