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體記者 侯恩世
“最近生活怎么樣?”“心情舒暢多了,生活也回歸正常了,要不是你們幫助,也許我現(xiàn)在還沉浸在離不掉婚的困境之中,真是太感謝你們了。”近日,遠在江西的陳某(化名)在電話中與遂平縣人民檢察院的承辦檢察官聊起家常。
2006年,陳某(女)與張某(男)在深圳打工時相識并確立戀愛關系。后陳某懷孕,兩人按照張某老家遂平縣的民俗舉辦了婚禮。由于陳某父母不同意二人婚事,陳某拿不到戶口本和身份證,無法辦理結婚登記。2007年7月,陳某持虛假的身份證與張某在婚姻登記管理部門辦理了結婚登記。
幾年后,二人因感情不和打算離婚。陳某持真實證件到遂平縣民政部門遞交辦理離婚登記的申請。結婚登記部門審查后,向陳某釋明,其現(xiàn)在的身份信息與結婚登記信息不一致,按規(guī)定無法為其辦理離婚登記,并告知陳某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2023年5月,陳某前往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然而因為身份信息與結婚登記信息不一致,不符合立案條件,法院不予立案,訴訟的路子也沒走通。幾次碰壁后,陳某感到一籌莫展,導致離婚之事陷入僵局。
“難道這婚就離不成了?”夫妻二人難以再相處下去,婚又離不了,這讓陳某苦惱不已。2023年6月,陳某了解到檢察機關可以通過開展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工作解決她的煩心事,便懷著忐忑的心情來到遂平縣人民檢察院12309檢察服務中心反映法院不予立案、民政部門不辦理離婚登記問題。
受理此案后,承辦檢察官立即對陳某和張某的婚姻登記情況進行了詳細調查。通過調取二人婚姻登記檔案信息材料、戶籍信息,走訪相關行政機關、當?shù)卮逦瘯?、時任村干部、張某父親,發(fā)現(xiàn)當年陳某為與張某結婚,陳某確實使用的是假身份證,原婚姻登記部門因當時技術有限、設備簡陋,無法對當事人的身份信息進行實質性審查,僅根據(jù)陳某提供的虛假身份證信息辦理了結婚登記。
這樣一來,二人的婚姻登記確實不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guī)定的撤銷婚姻情形,婚姻登記部門和法院不受理于法有據(jù)。
但現(xiàn)實中,二人感情已經破裂,無法繼續(xù)共同生活。為進一步厘清案件事實,化解矛盾糾紛,尋求最佳解決方案,同年6月9日,遂平縣人民檢察院就此案舉行了聽證會,邀請民政部門、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人民監(jiān)督員及律師代表參加聽證。聽證員一致認為,陳、張二人弄虛作假進行婚姻登記確屬不當,但二人感情已經破裂,勉強共同生活,會將“死結”越打越緊,不利于家庭和社會和諧,檢察機關可以適用“兩高兩部”出臺的《關于妥善處理以冒名頂替或者弄虛作假方式辦理婚姻登記問題的指導意見》的規(guī)定制發(fā)檢察建議。
聽證會后,遂平縣檢察院向縣婚姻登記機關公開送達檢察建議,建議對張某、陳某在婚姻登記中存在的錯誤情形予以更正,并加大婚姻登記信息審查力度,避免此類問題再次發(fā)生。
同年6月12日,該縣婚姻登記機關采納了檢察建議,對張某、陳某婚姻登記中存在的錯誤情形予以更正,并受理了二人的離婚申請。
2023年7月18日,張某與陳某辦理離婚登記,困擾他們多年的問題終于得到圓滿解決。
“利民之事,絲發(fā)必興。我們將積極踐行司法為民的理念,立足行政檢察職能,依法推動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與相關單位加強聯(lián)動協(xié)作,凝聚合力保障民生民利,用心用情用力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承辦檢察官告訴記者。(編輯 劉潔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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