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法院調解后犬主一次性賠償10萬元
原標題:邊牧犬出門橫沖馬路導致行人受傷
本報訊 邊境牧羊犬悄悄尾隨主人上街時突然橫沖過公路,導致摩托車翻倒兩人受傷。狗的主人要負責嗎?近日,湖南省湘潭縣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因狗引起的交通事故賠償案,被告劉某作為邊牧犬的主人自愿一次性支付原告陳某各項損失10萬元,并于2022年10月27日當庭兌付完畢。
劉某飼養(yǎng)了一只灰白色的邊境牧羊犬,狗齡7歲,重70斤左右。2021年11月23日19時許,邊境牧羊犬悄悄尾隨主人劉某遛彎(劉某稱并不知情),邊牧犬未拴狗繩。陳某搭乘親戚文某駕駛的電動兩輪輕便摩托車,沿湘潭縣易俗河鎮(zhèn)梧桐南路由東往西方向行駛,行至青光村橫塘組地段時,劉某的邊牧犬突然從路邊跑出來,撞向行進中的摩托車,造成陳某和文某受傷、摩托車受損的交通事故。事故發(fā)生后,陳某住院治療20天,用去醫(yī)療費41907.47元。出院診斷為左肱骨髁粉碎性開放骨折、左踝及足背部挫裂傷。經鑒定,陳某手術治療后,遺存肘關節(jié)功能喪失50%以上,評定為九級傷殘;建議該損傷誤工期限為210天,護理期限為60天,出院后門診治療費5000元左右;屆時取出左肱骨處內固定,預計治療費1萬元左右。文某受傷較輕,與劉某達成相關賠償協(xié)議后和解。出院后的陳某主張劉某賠償損失30萬余元,未果,遂訴至湘潭法院。另查明,文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其駕駛的臺鈴牌電動兩輪輕便摩托車未辦理行駛證,該車存在違規(guī)安裝雨棚的情況。文某和陳某均未佩戴頭盔。
湘潭法院受理本案后,承辦法官到事故現場進行了勘驗,并制作了現場勘驗圖和勘查筆錄,對案涉邊境牧羊犬、案涉摩托車的情況進行了勘查。經過多方了解,考慮到原告主張的賠償數額較大,法官多次找到雙方做調解工作,引導各方認識到自身在本次事故中的過錯,尋求各方共識。經過多次調解,雙方最終達成賠償協(xié)議。(記者 陶 琛 通訊員 宋文靖)
免責聲明: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廣視網、駐馬店融媒、駐馬店網絡問政、掌上駐馬店、駐馬店頭條、駐馬店廣播電視臺)”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作品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創(chuàng)版權請告知,我們將盡快刪除相關內容。凡是本網原創(chuàng)的作品,拒絕任何不保留版權的轉載,如需轉載請標注來源并添加本文鏈接:http://bropke.cn/showinfo-124-281151-0.html,否則承擔相應法律后果。